紧密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为全面提升学院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在《河南工学院课程建设管理办法(试行)》(校教字【2023】6号)文件的指导下,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指导思想
第一条 不断提升教师教学水平,更新教育理念,创新教学模式,改进教学方法,建设一批具有较高教学水平,具备较强创新意识且结构良好的教学团队。
第二条 增强教学团队意识,建立团队合作机制,优化教师整体结构,发挥教学名师和骨干教师的传、帮、带作用,建设可持续发展的教师队伍。
第三条 提高教师的教学能力和教研水平,在开展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教育教学改革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助力人才培养。
第二章 团队建设
第四条 教学团队建设期一般为两年。鼓励开展跨学院、跨教研室的课程建设,支持组建跨学科课程的联合开课和授课,实现课程的深度互动与融合。
第五条 教学团队建设应具有明确的发展规划、良好的合作精神、有效的运行机制,在教学工作中起到引领、示范和带头作用。教学团队采取团队负责人责任制,全面负责本团队建设的各项工作,并按目标任务组织实施。
具体要求如下:
(一)团队组成
教学团队应具有较好的年龄、职称、学历、学缘结构,有明确的课程建设目标和计划,要着眼于团队整体素质的提高。团队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
(二)团队负责人
团队负责人具备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深的学术造诣,一般为副高级职称以上人员或任教三年以上博士,致力于课程建设和教学改革与研究,熟悉本学科专业的发展前沿和改革趋势,品德高尚,治学严谨,具有团结协作精神和较好的组织管理能力,近五年教学质量考评成绩为良好及以上。
(三)团队职责
以“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为方法工具,从课程目标、教学内容、课程资源、课程施教、考核评价、师资团队等方面进行内涵建设。
1.课程目标定位。从教学理念、教学内容、课程资源、课程施教、考核评价、师资团队等方面建成为校内领先水平。
2.课程内容改革。精心设计教学大纲和授课计划,做到教学目标明确、内容体系丰富、重难点把握准确,与其他课程内容衔接顺畅。课程内容既注重学科专业知识体系,又广泛吸收国内外先进研究成果,并发掘区域资源、结合我校实际,努力形成校本特色。
3.课程资源建设。注重课程教学资源的积累和更新,围绕知识点建设多样化的课程教学资源,包括视频、课件、工程案例、试题库、实验实训项目、数字教材等。重视教材建设,团队建教材编写团队,对标国家级规划教材、国家优秀教材奖开展优秀教材建设。
4.教学范式改革。积极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积极探索将AI等生成式技术融入课程教学设计,充分利用好在线开放资源、翻转课堂、虚拟仿真实验项目等已有和新增教学资源开展混合式教学。加强科研与教学的结合,鼓励将科研成果运用于教学实践,引导学生开展科学探索,激发专业志趣。积极申报教改或教研课题,注重团队教师的培养和梯队建设工作,不断提升团队教师教学水平。积极组织和指导学生参加创新创业活动、各类学科竞赛等。
5.课程评价考核。依托数字技术记录学生学习和教师教学的过程性数据,积极构建人技结合的课程评价方式,有效掌握学生学习性投入。强化对学生受教实际效果的考查实现前期、中期、后期等过程化、多维度的考核。
第六条 教学团队建设实行考核制。两年建设期后,学院组织考核小组对教学团队负责建设的课程进行验收。对未认真履行团队职责的教学团队,取消现任教学团队负责人资格,重新选拔团队负责人并成立新的教学团队。
第三章 优秀教学团队申报、立项与管理
第七条 优秀教学团队由团队自愿申报,申报书见附件1,申报条件如下:
(一)团队负责人满足第五条规定的要求;
(二)团队负责人近五年教学工作应满足以下要求:
1.了解专业、行业现状,追踪专业前沿,及时更新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科学,教学手段先进,重视实践性教学,有课程建课经验;教学效果好,团队无教学事故;
2.积极参加教学改革与创新,承担过校级及以上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或在公开期刊发表教学研究论文2篇及以上;或获得过校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
第八条 立项程序
学院组织专家评审,并经过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审议结果公示无异议后批准并公布。
第九条 经费投入
批准立项的教学团队学院给予1万/年的经费支持。经费须用于教学改革与研究、教学交流、教师培训、教学论文发表、教材出版等。经费使用按学校相关财务管理制度执行。
第十条 考核要求
(一)批准立项的教学团队每年要书面报送本团队阶段性总结报告。学院组织专家对立项教学团队进行一年建设期的期中考核和两年后的终期考核。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档次。
(二)教学团队建设期内完成以下任务中的2项为合格;完成4项为优秀。(注:同一成果不能用于多个团队的结题)
1.获课程相关的省级及以上教学质量工程项目1项;
2.获省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1项或校级教改项目2项;
3.获校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及以上1项;
4.出版课程相关的教材1部;
5.公开发表课程相关的教育教学改革论文2篇;
6.获省级教学技能/教学创新等比赛二等奖及以上1项或获校级教学类比赛一等奖及以上2项;(累计)
7.指导本科生获国家级竞赛一等奖1项或二等奖2项或省级比赛一等奖3项;(累计)
若建设期内获批国家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或国家级教学质量工程,或获得全国教学技能/教学创新等国家级奖1项,或获得省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1项(我校为第一单位),则直接认定优秀。
第十一条 对获得优秀的教学团队追加一万元建设经费。对中期考核不合格且于限期内未整改好的,将取消其教学团队建设资格,不再支持建设经费。
第十二条 优秀课程团队在省级及以上教学质量工程项目申报上优先推荐,课程团队成员在职称评定、评优评先等工作中优先推荐。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机械工程学院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负责解释。
机械工程学院
2025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