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由学院分工会负责筹备教代会,主席团有筹备委员会提出初选名单,然后召开会议广泛听取代表意见后确定主席团组成,主席团的成员需有来自党政工团的代表,尤其是要有大比例的来自各种层面教师的代表。
2.二级教代会应以每届3年为宜,每学年最好在年终前召开一次全会,审议年度工作报告和未来计划,审议分配方案具体执行情况和财务决算等,特殊情况而有重大制度安排或人事变动,可召开临时代表大会。
3.二级教代会的表决机制要遵守学校的表决制度,在此基础上可做适当变通,特别重要的制度安排必须有到会的三分之二才能通过,而只有到会代表三分之二才能开会。一般的制度安排可以有到会代表的二分之二投票通过。
4.二级教代会的投票方式应该一律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取消举手表决的方式,对于学院的年度工作报告,审议但无需投票表决。其他报告或制度安排,涉及到教职工切身利益的必须投票表决后才能实施。
5.二级教代会的制度运行重要的一个方面就是议案的征集、议题的确定,制度的出台和执行效果的公布等方面,亦即公开、透明和公正是教代会成功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