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分工会活动经费主要用于:组织工会活动、工会相关会议;添置文体活动器具及用品;购买适量的奖品;看望职工及家属购买礼品等费用。活动经费不得以现金的方式平均分配给会员,不得用于非工会活动的开支。
2.分工会由福利委员管理活动经费,并建立相应的收支账目。
3.分工会经费开支,由分工会主席审核批准。
4.分工会经费使用的范围本着“经济合理”的原则,做到“用提合理,群众满意”。
5.分工会经费使用情况,每年应向本分工会全体人员报告。
6.会员有权向分工会了解经费的使用情况。
7.分工会每年底应向校工会呈报经费使用情况,上交财务报告。
8.分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有权审查分工会的经费使用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