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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工程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
2022年09月05日 09时42分     (浏览次数:)

为切实做好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确保国家各项学生资助政策落实到实处,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的通知》(教学﹝2007﹞53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认定办法。

一、认定小组

(一)学院设立院部家庭困难学生认定小组和班级评议小组。

(二)班级评定小组人员占班级总人数的20%,评定人员原则上不包含参评人员;民主评议工作开始前应对评议人员名单保密,成员产生方式由辅导员(班主任)指定产生,充分考虑男女比例、成员所在宿舍分布、班委、党员同学所占比例,辅导员(班主任)担任民主评议小组组长。

二、认定范围

(一)本办法适用于我院全日制在读普通本、专科学生。

(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

(三)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在扣除基本生活费用后,不足以支付其在学校学习期间的学费、住宿费和国家规定应该由学生缴纳的费用的,为一般困难学生(贫困生)。

(四)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不足以支付在校学习期间的生活费用和在校期间的学费,为特别困难学生(特困生),尤其要把以下情况的学生作为重点资助对象:

① 孤儿;

② 单亲或残疾人家庭;

③ 贫困边远山区的家庭、人口多、家有重病人、在读学生多家庭;

④ 城市下岗职工家庭;

⑤ 军烈属家庭、低保家庭;

⑥ 遭遇突发事件或自然灾害的家庭;

⑦ 其他特殊困难情况。

三、认定原则

认定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实行班级、学院民主评议和学校评定相结合的原则,认定结果实施公示。

四、认定程序

(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每学年进行一次。

(二)学生本人申请:每学年开学时,学生根据基本申请条件及其他有关规定,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介绍本人基本情况,作出信誉承诺,并递交《机械工程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三)班级评定小组进行评定:民主评议小组组长根据《机械工程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介绍申请人情况,班级评定小组成员进行评定,并填写《机械工程学院班级贫困生界定评议会议记录表》。将推荐名单及推荐档次在相应班级内征求意见,无异议后,由辅导员(班主任)将推荐名单报请学院家庭贫困学生认定小组。

(四)学院家庭贫困学生认定小组进行认定:学院成立以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为组长、辅导员、班主任等担任成员的学院家庭贫困学生认定小组,负责具体组织和认定学院家庭贫困学生工作。根据相关资助政策的基本申请条件,认真组织初审,对申请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和广泛的民主评议,确定家庭贫困认定名单。

(五)在确定、资助困难学生的过程中,我院会通过“看、问、查”等方式,重点做好申请(附相关证明)、民主评议、班级辅导员(班主任)意见、公示、建立档案等几个环节的工作,保证结果的客观公正。

机械工程学院

2022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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