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学院网站管理,保证网站安全运行和信息畅通,充分发挥学院网站在“交流信息、展示水平、树立形象、引导舆论”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促进院部信息交流与共享,参照河南工学院有关校园网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院新闻宣传工作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方向,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
第三条 学院网站坚持展示办学成就,促进学校内部互相交流的原则。全面反映学院在履行“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引领”四个主要职能等方面建设情况和取得成果,充分展示学院形象和水平。
第二章 新闻审核、发布制度
第四条 学院党总支书记和院长为网络工作管理第一责任人,负责网站建设规划、实施及信息发布的审批,定期检查网络建设及安全工作情况。设置学院网络管理员,协助书记、院长完成网络建设及管理工作,并负责学院网站信息的更新、维护与舆情监控。
第五条 为保证新闻报道的准确性和权威性,网站新闻上传发布实行领导审核制度。学院党总支、团总支、学工办、分工会、办公室、各教研室、实验中心等负责人负责本部门新闻稿件的初审,并报主管负责人审核后,报书记、院长审批同意后,由网络管理员对外发布。
第六条 学院各部门负责人要强化新闻审核工作责任感,严把质量关,逐字逐句逐图审核,确保新闻质量。审核内容主要包括:
(一)真实性。新闻内容包括事件的真实性,包括所有涉及到的称谓、提法必须真实、准确。
(二)及时性。动态新闻一般需在发生两个工作日内发布。
(三)规范性。根据上述新闻采写和新闻上传的有关规定,审核新闻稿件的内容和格式是否规范。坚决杜绝新闻稿件中错字、病句、逻辑混乱等错误发生。
第七条 与校内其他部门联合发文的,需经合作部门审批同意后发布。
第三章 网络管理员制度
第八条 网络管理员是指我院负责网络信息发布、维护与舆情监控的工作人员。
第九条 网络管理员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敬业精神;
(二)具备一定的计算机基础知识和文字编排软件操作能力,能准确把握和贯彻校党政整体工作思路,熟悉本单位、本部门工作,有敏锐的信息触觉,较好的文字编辑和表达水平;
第十条 网络管理员职责:
(一)负责学院主页更新和维护,重要新闻经审批后报送至河南工学院新闻发布平台;
(二)密切关注和本单位、本部门有关的新闻报道,如发现新闻报道有错漏,应及时修改。
(三)负责网站定期备份。系统数据与业务数据的备份方式、周期和保留时间,应根据应用系统和数据的重要程度、容量、有效利用周期等确定。一般应每周完全备份一次,每天增量备份。
第十一条 网络管理员不得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含有下列内容的信息:
(一)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二)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三)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六)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七)损害集体荣誉和利益的;
(八)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九)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十)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它内容。
第四章 舆情管理制度
第十二条 网络舆情的监控机制:
由网络管理员对涉及的网络信息进行查询、收集,对新出现的网络信息及时下载,对不良舆情进行监测,做好记录、梳理等工作,及时汇报学院领导批示。
(一)监测对象。学院官方网站以及较经常出现涉及本系和学生相关舆情信息、帖子和相关跟帖。
(二)监测内容。网络上涉及学校和本学院的敏感工作和容易被关注的内容,主要包括:关于学校和本学院的意见、建议、投诉,相关问题的咨询,涉及教师、服务人员等人员行为和效能作风问题等。
(三)监测方法。对学院官网及具有一定影响力的网站和论坛进行定期浏览,收集相关敏感话题和信息。
(四)监测形式。网站管理员每天至少1次对相关网站进行浏览和搜索,并做好监测记录;每周至少1次的舆情通报。构建网络舆情管理师生参与机制,提高师生对不良网络舆情的敏感度,并自觉参与对网络舆情的监控。
第十三条 重点监控内容:
教职员工及学生在网上不得查阅、复制或传播下列信息:
(一)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国家法律、法规的实施;
(二)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否定四项基本原则;
(三)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
(四)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五)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暴力、凶杀、恐怖等;
(六)损害学校和学院声誉、形象的不实言论。
第十四条 网络舆情的应对机制:
(一)当网络媒体出现或转载学校、学院突发事件、网上投诉举报、虚假信息和不良信息引发的错误舆论导向时,第一时间启动舆论应急机制,汇报给学院主要负责人,及时快速地查明、公开事实真相,客观、明确的判定事件性质,抢占舆论先机。
(二)利用主流媒体公开信息,第一时间公布事件信息和调查进度,借助权威的主流媒体公开事实,查明真相,稳定舆论导向。
第十五条 违规责任:
学院网站新闻信息发布违规实行责任追究制。违反本规定的部门或个人,根据情节轻重,将分别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整改、通报批评等处分,情节特别严重的,根据责任大小,部门负责人及具体责任人要承担相应责任,并取消本年度各种评优评先资格。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