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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工程学院国家助学贷款领导小组及工作职责
2021年12月03日 17时01分     (浏览次数:)

国家助学贷款是帮助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的重要形式,是党和政府支持教育事业发展、推动科教兴国战略实施的重要举措。为保证我院学生国家助学贷款工作顺利开展,特成立机械工程学院国家助学贷款领导小组。

一、领导小组

组  长:曹秋霞

副组长:郭  宇

成  员:徐  静 王  宇 肖雅文 张  茜 周彦沛 裴文超 陈荣尚

        陈婉秋 苏新亚 陈夏楠 王校涵 关宜韫 李  辉 张颖珂

        樊丽莎 张雪伟 李思雯 李国燕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机械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肖雅文兼任,主要负责国家助学贷款相关事务。

二、工作职责

1.负责学生助学贷款、学费缴费的通知、催缴、登记等工作。

2.负责与财务部门、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协调学生缴费、贷款工作。

3.负责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宣传和咨询工作,解答学生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的疑问,解决学生在办理助学贷款过程中遇到的困难。

4.负责对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查以及申请生源地贷款的学生回执单的收取,并做好贷款学生名单的公示等工作。收集和掌握学校贫困生有关信息,建立好贷款档案、贫困生档案、受助学生档案。

5.建立贷款学生的诚信档案,对贷款学生进行诚信教育,及时统计并向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供学生的变动情况和贷款的实际发放情况,强化贷后管理。

6.督促毕业生按时还贷。积极向资助管理中心提供借款就业学生的有效联系方式、地址(包括家长单位名称、居住地址、联系电话等);如未就业的,则提供其家庭的联系方式和地址,并由相关负责人在高校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录入毕业生联系结果。

7.负责统计资助对象的各类报表,按时向上级报告各类资助工作开展情况,定期向校资助管理中心汇报资助情况。

8.负责做好每学年助学贷款各类文件、材料的归档工作,并建立相关原始档案和电子档案。加强学习、切实掌握各项学生资助政策的目标任务、对象界定、救助标准、工作程序、申请方法、工作责任等。

9.完成学校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安排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373-3691210邮编:453003

地址:河南省新乡市平原路(东段)69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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